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工、商人员逐渐活跃起来,检查无产品村的消费市场。很多商家把目光转向了农村消费市场,但这也给一些被利益蒙蔽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他们把这个巨大的市场当成一个“销售区”,把一些积压的商品和过期、变质或不能在城市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卖到农村,赚取暴利。
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能在农村市场横行,原因有三。第一,随着城市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执法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大力打击,一些不法分子把注意力转向了农村大市场,设法“下乡”欺骗和损害农村消费者的利益。其次,由于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歧视,广大农村消费者似乎很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维权,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然不知所措。购买商品时,很少有人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商品是否有厂名、地址等标志。甚至一些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消费者也常常承认自己运气不好,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勉强可以吃或者用,这无疑为犯罪分子创造了条件,为他们打开了大门。而且农村市场相对分散,执法部门管理难以到位,打击力度相对较弱。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采取游击战的形式避开执法部门。
农村市场相当混乱。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非法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成为农村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广大农村消费者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的学习,增强识别和鉴别假货的能力,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成熟的消费者,不让假冒伪劣商品有生存的土壤。
“三无产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流行名词。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证明(或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家名称。还说“三无产品”是无厂名、两无生产场地、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代码的产品。没有厂名,没有地址,没有商标。
一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工厂地址、电话号码、许可证号码、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描述,必要时有限定的定性或暗示性描述等。所有缺失的产品都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以上要求缺一项,可视为“三无产品”。
相关产品由生产厂家生产并投入流通,或者由商家销售的,可以向质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一退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