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又称为除外责任,指的是保单中规定的不在保险人赔偿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和损失。其表述方式有明确列举和隐含未列举两种。明确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范围;而隐含未列举的方式,即所有未被列为承保责任范围的均属于“免责条款”。若因这些免责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将不负责赔偿。
以下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4、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5、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