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人来说,住房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
然而,很多人不明白
房子产权只有70年。这是如何回事?
70年后,原本属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
发布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年11月27日。
引人关注的是,意见在很多地方对公众关心的土地和房屋产权问题进行了解释和整理,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细化和规范征收征用的法律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等。
房子70年的产权是什么?
一般来说,购房者容易混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事实上,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这所房子的所有权期限是永久的。按照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限可分为40年、50年或70年。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为70年,期满后可以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转让给组织、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根据开发类型,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建设用地和综合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建设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财产权,属于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生效)第64条,私人拥有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和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它的生命是永恒的。
换句话说,我们通常所说的70年产权,其实是指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而且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房子一直是产权人。但土地属于国家,用于居住的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
产权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在全国范围内,大多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这70年的起止范围是如何计算的?
例如
正确的解决办法是:土地使用权限额从开发商购买土地开始计算。所以买房子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拿地的时间。
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
房子还属于房主吗?
我们做什么呢
目前,社会公众对土地使用权的看法
过期后有三种做法分析:
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所有人共同提出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价格应当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
国家收回土地,安置人员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当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并通过类似拆迁安置的方式解决问题。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作为补偿
根据规划需要,如果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调查中,第一种方法简单介绍获得了更多的认可。但也有市民指出,能住40年的房子很少,更别说70年了。这座有70年历史的房子要么已经成为文物,要么早就被拆除了。
但是,无论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会到期。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土地就必须续期。
目前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
由于法律条文中缺乏详细的规定
对于如何“自动更新”存在不确定性
难操作
中心研究更新有哪些法律安排?
发布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年11月27日。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意见中对土地和住房产权问题的解释和安排
【文件精神】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促进全社会形成对公民财产长期保护的良好稳定预期。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奥认为,意见尊重和回应民意,发出重要信号:既然研究是关于续期的法律安排,强调形成良好稳定的保护预期,就意味着不必担心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产权保护意见的实质是承认和尊重房地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重要产权的现实。土地使用权满70年后,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虽然意见中没有具体内容,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制度的设计方向应该有利于财产保护。
2
如何遏制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
关键词:不扩大公共利益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扩大公共利益,细化和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的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专家解读】迟福林行长认为,意见的重点之一是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避免其随意扩大。接下来,有关部门要按照这种精神进行科学研究,确定公共利益的界限。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等专家表示,引起人们关注的贾景龙案与征地拆迁有关。意见中提到,征收征用的法律权限和程序应当细化和规范,这是最根本的法律约束。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的关键是及时性。是之前,期间还是之后?补偿费多少?应该在征收前就约定好。
三
如何保护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关键词:实现用益物权
【文件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削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等专家认为,这一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要求,是对正在进行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衔接和澄清。过去,农民只有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导致抵押贷款受阻。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使用权未能顺利退出,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使农民难以实现财产权。
专家认为,意见回应了农村“三块地”改革,提出落实宅基地用益物权,给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可以使宅基地等原有“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流动,最终成为“活资源”。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房子70年后自动续租。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们只有使用权。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只是土地租赁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期满,所有权人有优先向国家申请续期的权利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期限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问题。两者基本没有区别。房子买下来永远是你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继续,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一般房屋开发70年产权,经营50年,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物权法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对于如何延长权利、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购买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缴纳多少,没有明确的表述。业内相关人士认为,最有可能的是适当续费。但唯一不清楚的是到期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到民生的事情。人家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到期就住不下了。把它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能接受的。这么大的事情不解决就没必要造反吗?政府迟早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你不用担心土地使用权问题!只要有条件,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买。
打包
根据新颁布的第《物权法》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物权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除外,应当予以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续期或者未经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